1、《海河水利》文稿务求论点鲜明,论据可靠,文字简练,数字准确,引用材料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
2、《海河水利》所有文稿均请附英文题名,3~8个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摘要(200~300个字),所有作者的单位名称、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第一作者单位的英文名称,第一作者的性别、出生年、职称和职务(中英文)。
3、《海河水利》文章标题能简明扼要地反映论文的最主要内容,且便于检索,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加副标题,题名中的名词术语应标准化。
4、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中一一列出。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时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作方括号标注。文献诸项应按下列顺序书写:期刊:作者.文题[J].刊名,年份,卷(期):页;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年份.页.
5、来稿如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设立的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请务必注明基金或课题名称及编号。
6、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录取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