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学理论研究》来稿字数限15,000字以内(计空格),精粹短篇,尤为欢迎。
二、《史学理论研究》提倡严谨的学风,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相互尊重的自由讨论。
三、《史学理论研究》摘要应在200字以内,摘要中不能使用评论性的词语,摘要的基本要素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结论,也可写明具有情报价值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注释一律采用脚注。注释中所引书目、篇名,第一次出现时务请注明出版社名称和出版年份;论文则需注明所载刊物名称和期数。如果引用书目为外文,请用原文,不必译成中文。
五、来稿请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发表时笔名听便)、工作单位、职称或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六、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稿件发出6个月未收到采用通知可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