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文化交流》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
(二)《中外文化交流》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中外文化交流》文章总体要求:论题新颖、见解独到、论证严密、资料数据正确可靠、语言流畅、标点符合规范,篇幅以4000~6000字为宜,特别优秀的稿件不受字数限制。
(四)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五)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