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艺评论》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30个汉字以内,需要时可以加副标题,并译成英文。
2.《文艺评论》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
3.《文艺评论》文稿须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3~8个),摘要应阐明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结果和结论,中文摘要以350字左右为宜,此外,请于正文摘要、关键词之下标示该文所属中图分类号。
4.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
5.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用A4纸打印,正文用5号宋体。
6.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