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政务》论文要求内容充实、观点明确新颖,资料翔实可靠,论证充分严密,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对电子政务建设实践有普遍指导意义。论文文字表达要求简练通达,力戒官话套话。稿件应包括:题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部分。获得科研基金资助的文章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如“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3ATQ002)”。
二、《电子政务》题名是能反映论文中特定内容的恰当、简明的词语的逻辑组合,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题名应使读者理解到该文的主题思想、主要观点和主要结论,避免使用含义笼统及一般化的词语。题名语意未尽,确有必要补充说明其特定内容时,可以用副题名进一步具体说明。
三、《电子政务》摘要一般以200汉字左右为宜,是以第三人称对论文主要目的、方法及主要结果与结论进行的概括。
四、关键词关键词一般是从题名、层次标题和正文中选出来的,能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以3~5个词为宜,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五、图表要求:图、表必须清楚,应顺序标号,若系采用其他资料,应注明资料来源。
六、参考文献凡是引用前人或他人的观点、数据和材料等,都要对它们在文中出现的地方予以标明,并在文末列出“参考文献表”。参考文献的排序采用“顺序编码制”。各条文献按在论文中的文献引用序号顺序排列,项目应完整,内容应准确,各个项目的次序和著录符号应符合规定。
七、作者署名要用真实姓名。作者简介应包括: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等,在简介前加“作者简介:”作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