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汉语研究》来稿要求有新意,论点明确,材料可靠,语言简练,文从字顺。文章长短不限,一般不要超过10000字。
2.《古汉语研究》来稿要求稿面整洁,文、表清楚。稿件文字使用国家公布的通用简化汉字,文中涉及的计量须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制。外文一律用印刷体书写,英文行文中的汉语拼音用斜体。
3.来稿请按如下顺序书写:论文标题,姓名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英文(包括题目、摘要、关键词),作者介绍,联系电话、邮箱。
4.题目不超过20个字,副标题不超过18个字;摘要字数130—150字;关键词:3—5个;参考文献只列在文中出现者,以在文中出现先后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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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考文献采用尾注形式,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依照顺序编码制参考文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