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医药》本刊欢迎各类栏目的专题文章。分别为述评、论著、临床研讨、经验交流、药物与临床、继续医学教育、综述、讲座、基层医生园地、短篇与个案报道等。
2、《云南医药》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和逻辑性,文字精练通顺。论著应在3000字以内(含图表及参考文献);综述及讲座须先与编辑部约稿,字数在4000字以内;其他文稿1500字以内。
3、《云南医药》文稿请列出3~5个关键词,请参照中国医学科学医学信息研究所1992年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及国际MeSH标准列关键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
(1)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
(2)可根据数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
(3)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还原为全称,
如:"HBs Ag"应标引为"已型肝炎表面抗原"。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字母大写,个词汇之间用分号";"分隔。
4、在关键词下请写出该文的中图分类号,请参照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编《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医药卫生R部分撰写。
5、来稿请将作者姓名写与文题下,作者间用逗号隔开。一般每篇文稿的作者不超过6位。作者应是:
(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
(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
(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
以上3条均需具备。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和邮政编码脚注于论文题名页;整理者姓名列于文末;协作组成员在文后、参考文献前一一列出。作者中若有外籍作者应附其本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单位名称写于作者名下,并写明地区及邮政编码。同时在首页下角附第一作者简介,即姓名(出生年 ~ )、性别、籍贯、职称、学历、主要从事专业及年限。
6、来稿请用16开300字方格稿纸正楷手写或方格稿纸微机打印。节段序号按:一、1、(1)层次逐级书写。每节起始应空2格。数据应准确,图表应列出图题、表题、附图用另纸墨笔绘制一式两份。照片须清晰,层次分明,并用另纸写明图题及注释,注明上下向。正文与图表内容尽量避免重复。凡不符合上述要求以及字迹潦草的稿件一律退回。
7、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以后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简化汉字以国务院1989年10月15日公布的《简化字总表》规定书写;中文药物名称应使用1995年版药典(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中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8、用法定计量单位。血压用kPa(mmHg)两种表示。单位名称与单位称号不可混合使用,如.kg-1.天-1 应该为.kg-1.d-1;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个时,应采用负数冥的形式表示,如:ng/ng/min应采用.kg-1。min-1是形式。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冥不可混用,如上述形式不能写成ng/kg.min-1形式。
9、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份,须写全称,如1999年不能写成99年;表示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20% ~ 30%不能写20 ~ 30%;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3cmⅹ4cmⅹ5cm方式书写,而不能写成3ⅹ4ⅹ5cm 。
10、参考文献应以亲自阅读的近期文献为限,论著10条,综述20条以内,按引用的先后顺序排列于文末,并于正文内引用处以方括号注明。参考文献中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