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临床医学》基金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和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的研究论文,请在篇首页下方以“基金项目”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2)《实用临床医学》文稿要求用A4纸打印,字迹要清楚,用字须规范,量和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稿中外文字母的正斜体、大小写等须表达清楚、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合的位置须区别明显。正文和摘要中首次出现的未规范化的名词术语,缩略词、记号和符号等,分别应于第一次出现时用圆括号注明原词或说明。
(3)《实用临床医学》摘要格式采用报道性摘要,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一般不超过400字,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英文摘要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分段,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应是一篇独立的可被引用的完整短文。
(4)参考文献只择主要的、近期的列入,一般以5~8篇为宜,未公开发表的资料不宜列入。文献须在文中作标引,文献表按文中出现先后次序编排。文献如为期刊,按下列次序排列与标点:“序号作者(列至3名).题名.期刊名,年份,卷号(期号):“页码”.如为专著,则按下列次序排列:“作者.书名.版次(初版不写).出版地:出版者,年份.页码。
(5)来稿(包括图、表、照片)务需一式两份。作者自留底稿,不管刊用与否,均不退稿。稿件的保密审查由作者单位负责,并附单位介绍信,应注明对稿件的评审意见,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