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要求
1来稿在标题后注明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所在省市、邮政编码。文章末尾注明详细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中华急诊医学杂志》字数论著、综述等一般不超过4000字(不包括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经验交流(无中、英文摘要格式)以2000字之内为宜(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病例报告以1200字之内为宜(不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
3基金资助论文论文如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请在文稿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志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并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中间以“;”隔开。如获专利,请注明专利号。
4快速通道“快速通道”论文投稿要求:
(1)作者在投稿前应与编辑部联系说明研究的基本情况;
(2)稿件应符合本刊稿约的要求并附单位介绍信;
(3)作者应书面提供说明论文需要“快速通道”的理由,同时提供部级及省部级基金证明;
(4)有2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至少有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作者可推荐3~5名审稿专家,注明其详细联系方法(包括Email),供编辑部参考;
(6)应提供作者的通信地址、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联系方式。凡要求进入“快速通道”的稿件,需交纳审稿费每篇400元。经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收到稿件后4个月内出版。
5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2个月内不寄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修改稿首页务请注明稿件编号。
6刊登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书,专有使用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稿件确认刊载后需按本刊通知支付版面费,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稿件刊登后酌致稿酬,第一作者获赠当期杂志2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