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基本写作要求是准确、简洁和有效。应该确切、鲜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基本思想,使读者在未看论文的摘要和正文之前即能迅速准确地判明论文的基本内容,从而做出是否阅读摘要和正文的判断。
二、来稿要求结论明确,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简练通顺。一般勿超过5000字(包括表和图),病例报告不超过1500字。
三、来稿除打印稿〈可用复印件〉一份外,必须附软盘.外文应注明语种、字母的大小写和正斜体。上标、下标的字母、数据或符号,其位置高低须标明。简化字以国务院在1986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上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计量单位一律按1984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缩略语在正文第一次出现时应写全称。
四、凡能用文字说明的问题,尽量不用表和图,如己用表和图,则文中不需再重复其内容。表和图设计应正确、合理、易懂,数据要经统计学处理,确切无误。表和图要有序号和标题,标题要简明。表格用三线式,两端开口,不用纵线,栏头左上角不用斜线。附图请用绘图纸墨绘,线条宜清晰、光滑,尺寸以宽13cm为宜(较预计印出者放大1倍),图中的字母、数码和符号必须用铅字印刷或电脑打印,大小适合缩印后仍易辨认。照片用黑白片,必须反差鲜明。图与照片的反面均用铅笔标明作者、文题、图号,并以f标明上下方位,说明另附。
五、来稿均要附3-5个中文关键词。论著稿要有中英文关键词外,还要有英文标题、作者单位的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以及200字以内的结构式中英文摘要,摘要内容应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六、引用文献仅限亲自阅读过的近年文献。内部资料及待发表的资料请匆引用,必要时可在文中加注或脚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文中引用文献必须在文后参考文献表中写出。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文献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列于文末,在文中引用处右上角用方括号标注。
七、来稿如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请在文稿首页脚中注明"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如获省(市)以上科技奖也请注明奖励项目名称。
八、来稿需经本单位审查同意,并附单位介绍函,请注明此稿未一稿两投或多投。如稿件曾在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在内部刊物上刊出或用其他文种发表,也请注明。
九、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委会最后审定。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主要是文字修改和删节等,对于涉及内容的重大删改将与作者商榷。不采用的稿件,负责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