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医药》来稿应遵守学术规范,保证原创性、科学性;无涉违法违纪现象;作者署名须无争议。本刊不接受在其他报刊杂志、专著、论文集等公开出版物上已发过的文章。
2.《江苏医药》论著文稿需有中、英文摘要,基础与临床的短文需有中文摘要。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注2~5个关键词。中文摘要下需注“中图分类号”和“文献标识码”。
3.《江苏医药》一律采用三线表格,表内数据保留的小数位数相同。线条图请用电脑绘制,照片图要清晰、对比度好。若刊用人像,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有标尺标记。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
4.应写明所用统计学分析方法和差异的判断标准。统计学符号一律用斜体。
5.中、英文缩略语首次出现时需用“全称(缩略语)”表示。少部分常用缩略语可不必注中文或英文全称。
6.参考文献依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上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