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统计来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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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发表后,如被转载或获奖,请及时通知文章责编,以备成果统计之用。
3.来稿要求汉字用简化字。外文字母、符号请注意大、小写及上、下脚注等,希腊字母请标明。计量单位用法定计量单位及其书写规则。
4.文中统计学符号应按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统计表格采用三线表格式,图稿用硫酸纸墨绘或计算机打印清楚,应符合制版要求,图表应有序号和名称。文中统计检验的P值前应给出具体的检验统计量的值,如t值、F值、χ2值。
5.文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在参考文献表中列出,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依引用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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