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超声医学》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文字精练,图像清晰,术语规范,以及必要的统计处理。内容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论著类一般不超过4000字(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短篇类以不超过1200字为宜(包括图表)。
2.《临床超声医学》论著类须同时附有中英文摘要、关键词(3~5个)和参考文献。
(1)摘要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书写。中文摘要250字以内,英文摘要400个实词左右。
(2)英文摘要前需列出英文题名,所有作者姓名及第一作者地址。作者姓名、地址中单位、省、市具体名称用汉语拼音标注。
(3)参考文献请选用直接阅读过,近年(最好近5年)发表于正式出版物上的原始文献为限,采用顺序编码制标注和著录,于文内引用处依次以右上角码加方括号标注。论著类一般控制在10条以内,综述类25条以内,其他报道5条以内。内部刊物及资料等请勿作参考文献引用。
3.文中凡引用他人观点、资料的务必查对准确,并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依先后顺序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