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卒中杂志》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进行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2《中国卒中杂志》摘要应该用简洁、明确的语言,将论文的目的,主要的研究过程及所采用的方法,由此得到的主要结果和得出的重要结论表达清楚。如有可能,还应尽量提一句论文结果和结论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情况。
3《中国卒中杂志》基金项目来稿涉及的研究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写明,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隔开。
4《中国卒中杂志》作者应是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实或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
5文章各部分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排序,要求各层次标题简单明确,同一级标题反映同一层次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