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学论坛》论文题目应简明、具体、确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并有助选择关键词。
2.《法学论坛》中文题名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并附有英文题目。
3.《法学论坛》来稿应标明作者的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和邮政编码以及作者简介。对文章的主要作者可按以下顺序列出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
4.来稿应附有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8个关键词,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注明分类号。摘要及关键词应同时译成英文。
5.若课题为规划或资助项目,请一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用分号隔开。
6.凡引用公开出版的各种文献,都列入参考文献,全文统一编码,以数字加中括弧的形式标注,如[1]、[2],[3]等,排在论文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