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谱学报》文稿务求论点明确,文字简练,数据可靠。
2、《质谱学报》文题简明(20个汉字以内);中英文摘要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城市名、省名和邮政编码,并写成叙述性文摘(含有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关键词为3~5个。
3、《质谱学报》文稿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分级编号,最多可用4级。引言不编号,也不写“引言”字样。
4、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作者简介(第1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省略)、籍贯、职称、学位、从事专业)需在首页以页下注形式写明。
5、文稿中外文字母、符号须分清大、小写;上下角的字母、数码和符号等位置的高低应区别明显;易混淆的外文字母、符号在第1次出现时用铅笔注明文种。
6、文稿中的数据不能同时以表和图表述,只能选择其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物理量用法定量符号表示;在图和表中用量与单位的比值表示数值,即量与单位之间用除号“/”相隔,如t/min;正文中插图下要写明中英文图号、图题和图注。
7、参考文献须按《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著录。请将参考文献原文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格式作为附件在投稿的同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