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成纤维》内容要求紧密结合国内外化纤行业技术发展态势,选择科研与生产实践中先进的、具有推广使用价值的技术项目,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稿件要求层次清楚、逻辑严谨、论点明确、文字精炼、数据可靠。稿件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含图、表)。
(2)《合成纤维》稿件应包括题目(中英文)、作者姓名、单位(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稿件若为基金项目,请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或提供文件复印件。
(3)《合成纤维》题名应简短,不超过20字。摘要应简明扼要,高度概括全文,字数200~300字,摘要请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题名、摘要中不含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不引用参考文献。中文关键词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英文题名、摘要、关键词应与中文一一对应。
(4)图、表应尽量精简,表述内容不重复,同一内容用表不用图。图要注明图序、图题,坐标数据刻度清晰可辨,刻度朝图内,实验点必须准确,线条应均匀。表格以封闭表表示,要注明表序、表题。图、表中数据和线条均为黑色。图如果是扫描图,请用分辨率600以上扫描。照片须黑白分明、灰度层次清晰,并应注明放大倍数。
(5)物理量、计量单位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方法》的规定,尽可能用符号表示。原来使用的“旦[尼尔]”、“毫米汞柱”、“公支”、“千克力”等单位应停止使用,一律使用国际单位制。
(6)参考文献中各篇文献应按正文引用顺序编号,并在文中相应位置的右上角标出,再集中列于文末。不可引用非公开出版的书、刊,不可引用未见到原文的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