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文责自负。来稿应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练。来稿全文必须包括:题目、作者姓名和地址、摘要、关键词、正文(包括必要的图表)、参考文献等,以上内容除正文文字外,均须中、英文对照。另外,在首页脚注处,提供论文的资助项目单位和批准号以及第一作者的出生年份、性别、学位、职称、研究领域和电子信箱。
(2)来稿中的外文字母、数学公式及符号必须清楚无误。根据国家标准GB3100~3102-93《量和单位》:量符号、代表变动性数字的符号以及坐标轴的符号均用斜体表示;矢量、张量用黑斜体表示;量符号的下标,若是变量用斜体表示,其他情况则用正体表示。量符号尽量用一个字母(特殊情况除外)表示,在文稿中首次出现时,必须给出量的名称及单位。
(3)科技术语和名词须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如系作者自译的新名词,在文稿中第一次出现时应给出原文。
(4)插图应具备科学性,清晰、规范,能直接用于制版。每幅图按在文稿中出现的顺序编号。插图中的中国国界必须与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最新地图一致,切勿漏绘台湾和南海诸岛。插图中的文字(包括坐标的说明)、图题(位于图的下方)和图例均用中、英文对照。
(5)表格采用三线表。表题(位于表格的上方)请用中、英文对照。文稿中若有多份表格,则按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来稿中凡引用他人著作、论文和资料,须注明出处,并按著者姓氏的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列于参考文献中(请尽可能列全参考文献,不能遗漏重要参考文献)。未公开发表的著作或私人通讯在引用页的脚注处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