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综合临床》文稿 应具有先进性、实用性、科学性、严密性、逻辑性。稿件应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资料翔实、数据可靠、逻辑严谨、文理通顺、书写工整规范。稿件内容提倡少而精。文字要准确、简炼。综述、讲座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 000字,参考文献限于15条以内。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3 000字,图表不超过4幅,参考文献最好在10条以内。病例报告一般应控制在1000字左右,图表尽量简化,参考文献勿超过5条。
2《中国综合临床》文题 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中国综合临床》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角注在同页左下方。文稿的著作权属于作者,文责自负。文稿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证明。每篇论文的作者最好不超过6名。
4摘要 论著和经验性文章最好请附中、英文摘要及中、英文关键词。摘要按结构式格式书写,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Objective,Methods,Results,Conclusion)四部分。中文摘要200字左右,英文摘要400个实词左右。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为主语;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分析”等论述方法标明文献的性质和主标。
5关键词 GB7713-87规定:每篇报告、论文应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下方。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和新版《IndexMedicus》等词表中提出的规范词。
6正文层次编号 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编号一律左顶格写,不要空格。无编号段落开头可空2格。文字中间的层次排列可用(1)、①等。
7医学名词 所用名词术语以1983年及其以后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暂未公布者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
8缩略语 中外文医学名词,应使用全称;如使用简称,在文中全称首次出现处注出中文或英文全称及缩略语并加括号,后两者间用“,”分开。
9图表 如果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序号及表题。表格请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
10计量单位 以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具体可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在一个组和单位中,斜线不得多于一条,如mg/kg/min,应采用mg/(kg.min)。
11统计学符号 按国家标准《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12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按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规定采用的顺序编码制著录。参考文献应为正式出版物发表的作者亲自阅读、与稿件主要内容密切相关的近年文献。内部资料勿作文献引用。参考文献按稿件中所用先后顺序列于文末,并在文内引用处以右上角码加方括号标注。所引文献务必与原著核实,内容、版本、卷期、页码、年份应准确无误。日文汉字,勿与中文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外文须打字或印刷体书写。参考文献中的作者1~3名全部列出,3名以上只列前三名,后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