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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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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

主管单位:中国科协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国际刊号:0254-5098
国内刊号:11-2271/R
类别:
周期:月刊
开本:A4
出版社:北京
邮发:18-93
创刊时间:1981
栏目设置:
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放射治疗、放射卫生、环境放射性、影响技术、病理报告、核事故应急
期刊荣誉:
主要栏目: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简介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简介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栏目设置
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放射治疗、放射卫生、环境放射性、影响技术、病理报告、核事故应急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征稿要求

1.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图表规范,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论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所占版面)一般不超过6000字。

2.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来稿必须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一旦发现一稿两投,将立即退稿;而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在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上通报,并在2年内拒绝以该文第1作者为署名的任何来稿。另外来稿可用不同文字向国外杂志并行发表,但在国内、外发表时的作者署名顺序必须一致。

3.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方脚注中注明,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括号内为项目号)”,并在投稿时附基金项目审批复印件。

4.根据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关于收取处理费的规定,本刊从2009年起,来稿须付稿件处理费100元(中华医学会会员50元,须附会员证复印件)。确定采用后,酌收适当的发表费。先由编辑部寄给作者交纳发表费的通知单,发表费由作者所在单位支付;确有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刊印彩图者需另付彩图印制工本费,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金、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出后酌致稿酬,并赠当期本刊两册。

5.来稿一经接受刊登,由作者亲笔签署论文著作权转让书,专有使用权即归中华医学会所有。中华医学会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中华医学会同意,该论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转载他处。

6.自2009年7月起,本刊启用中华医学会在线稿件处理系统,可登录注册投稿,随时查询处理状态。为了避免电子版本格式差异带来图表方面的变化,须同时邮寄纸质稿件一份和单位推荐信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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