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的要求
1.有严谨的科学性逻辑性,能重点说明一个或几个问题,有理论实践意义。
2.文题力求简明准确,一般不超出20个字,以不设副标题为好。
3.论文署名不宜过多,应是能对研究结果负责者。署名只需排出姓名,单位在姓名右上角注阿拉伯数字角码,然后脚注其单位名称及邮政编码,如作者均出自同一单位,则不必分注角码。虽有贡献但不具备作者条件者在文后志谢。
4.文章务求重点突出,文字精炼通顺。论著以不超过3000字,短篇报道以不超过1000字为宜。数据应核对准确无误。
5.用稿纸誊写,字迹清楚,标点符号占一格。外文需打印,大小写明确。
6.医学名词以人民卫生出版社《英汉医学词汇》为准。度量衡量、文字和数字用法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Ppm、pphm、ppb、w/v、v/v、w/w等停止使用,改用新的表达方式[李家福主编.医药卫生量和单位的正确使用.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1.370-379]。
7.图表不与文字重复。图的高宽比例以5∶7为宜。用绘图纸墨笔绘制,并在文中标明位置。照片须清晰,层次分明,并在背面注明图号和上下向。
8.论著附2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尽量使用MeSH所列出的词)。摘要及正文中尽量少用英文缩写,用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然后再注明缩写。英文摘要请译出文题、作者姓名及省市名称,列出三位作者后用“et al.”。
9.参考文献以亲自阅读的近年主要者为限,论著10条以内,综述视情况而定,但应尽量精选。请按引用先后顺序列于文末,并在文内相应处以方角码注明。勿引用非正式发行的出版物。文献要与原著核对准确无误。日文汉字勿与中文混淆。文献的1~3位作者全部列出,3位以上者列出3位后用“,等”。
10.请勿一稿两投。根据《著作权法》,并结合我刊具体情况,凡作者在接到我刊回执后3个月内未接到退稿,则稿件仍在审理之中,作者欲投他刊,望先与我刊联系。
11.来稿需有单位正式推荐信。文责自负,自留底稿。未用稿件采用平信邮寄退稿。
12.来稿请务必注明第一作者或联系人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或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