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三会”的领导讲话对农业科研
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弘扬创新精神”两节,都涉及科研经费管理的内容,涉及科技资源配置、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等方面的内容。习近平指出“要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解决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等问题,优化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类研究的支持方式,力求科技创新活动效率最大化。要着力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李克强在“科技三会”上指出:要将科研的自主权交给科研院所和高校,才能更好地促进科技的创新和其中的“放管服”。实际上,当前世界上顶尖的高科技成果、高等学费或是科研机构,并非是由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所管理出来的。李克强总理还提出,根据群众的呼声及反馈,目前在有关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的制度准则上存在不规范,不标准,限制条件过多,导致群众的办事效率不高,办事的成本高的状况。所以要拒绝繁琐的程序,精简办事手续,使科研人员不在被困于复杂的表格当中,从而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放在科研项目上。群众反响呼声较高的还包括建设科研项目时存在的重物轻人,导致无法将科研人员的智力价值全面展现出来等现象。因此,我们应该要学习国外通用办法及结合国内有关的案例,增加间接支出和人头支出的比重,换个角度上看,增加人员费用的支出比重就是认可人才与智力劳动的价值的表现。从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可知,中央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总体思路是“放”。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对各行业各部门震慑巨大,以前主查乱作为,现在紧盯不作为,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很大,无论是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拉动经济增长的方面,还是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推进科技创新的方面,都要放宽科研经费的管理。
二、“科技三会”推动中央各部门出台规定,增强科技人员的获得感
“科技三会”刚刚结束,审计署给力科技创新,随即印发《审计署关于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意见》,共提出10条意见,其中第2条提出“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创新工作中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客观审慎地做出审计处理和提出审计建议。”7月3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全文3700多字,扩大科研院所管理权限方面有4大“亮点”,一是扩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权限。二是下放差旅会议管理权限。三是完善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三、“科技三会”推动地方完善科研经费和成果转化收入的管理
今年,广东省人大修订《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提出:利用本省财政性资金设立的自主创新项目,承担项目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可以从项目经费中支出,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百分之四十;其中,软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百分之六十。人力资源成本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及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而安排的相关支出。受行业、企业等委托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技术攻关、提供科技服务的科研项目,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可以按照委托合同自主支配经费。今年8月,中央两办出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若干意见后,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广东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等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大绩效激励力度。间接费用参照国家科研项目的比例,省级研发类科研项目绩效支出在间接费用内不单设比例限制。……绩效支出纳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单列管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今年9月,广东省科技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提高对科研人员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奖励。科研院所和高效给科技成果转变进行的技术方面的开发、征询、服务及训练等方面的横向合作内容的,其净收入要根据高校、科研院所的规定,对完成项目的科研人员按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奖励和收益分配办法提供报酬和奖金,该报酬和奖金的占比要高于60%,对于科技人员承包的横向科研项目和承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公平公正的进行项目的业绩考核。可见,有了“科技三会”的顶层设计,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地方政府对科研经费使用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更加坚强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