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师范院校专业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职业技能和素养。在音乐教育专业开设音乐美学课程的主要目的显然不是帮助学生提升教学技能,而是着力于帮助学生提升综合音乐素养,能够帮助学生成为高素质、具有高尚音乐审美品位和全面美育素养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因此,普通高等师范院校音乐美学课程需要遵循音乐教育专业自身的教育逻辑来进行课程论文发表改革。
一、以培养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师资为目标,重构课程论文发表教学目标
作为新时的期音乐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音乐素养。中小学音乐课程体系中,早已将“音乐审美为核心”确立为课程的基本理念。在2020年10月国家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这一文件中明确提到音乐课程“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充分挖掘课程的美育资源”。因此,作为国家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具备实施美育的素养和能力。我们必须明确的是,素养并不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必须以丰富的学科知识、专业技能为基础,同时具有理解、创造的能力,具有知识和能力的总和。对于普通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而言,音乐素养应该是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之上,具备正确理解音乐作品、分析和解读音乐作品的能力,具备正确而丰富·的音乐审美感知能力。以音乐的体验、感知、分析和审美能力,支撑音乐的素养。依据上述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我们制定了如下课程论文发表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
(1)明辨音乐美学在中小学教师美育素养构建中起到的作用;(2)厘清中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史发展的历史脉络;(3)掌握音乐的审美规律,树立正确的音乐审美观。
2、能力目标
(1)能通过音乐作品分析音乐音响结构的审美特征、分析音乐的基本审美原则;(2)探究并掌握音乐审美标准和音乐审美规律;(3)能从风格、表现形式、音乐要素等方面等对音乐作品的情感价值、审美价值和艺术特点等进行分析。
3、素养目标
(1)树立高尚的音乐审美品位、正确的音乐审美观和价值观,塑造高尚的音乐审美能力和音乐鉴赏力;(2)善于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下不同音乐文化形态及内涵;(3)养成自主聆听音乐、鉴赏音乐的意识,具有热爱音乐、享受音乐的情怀。
二、以音乐审美教育为核心,优化课程教学论文发表内容
在音乐教育专业课程体系中,音乐美学课程并不是一门着力提升师范生教学技能的课程,也不重点进行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它是一门可以根据学科特点进行“塑人”和实施“美育”的课程。而“高师音乐教育就是为中小学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合格的音乐师资。具体要求是,通过教学及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热爱音乐教育事业的精神,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具备适应中小学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音乐教学需要的理论、知识、能力和素养,奠定终身享受音乐、学习音乐、传授音乐的良好基础”。因此,针对师范生的音乐美学课程教学内容重点并不是进行相关美学原理、概念及方法论的学习,而是应该立足于“审美教育”,全面塑造未来的音乐教教师,使他们具备全面的音乐审美素养、音乐人文素养和实施音乐美育的能力。就目前来说,国内适用于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美学教材有张前的《音乐美学教程》,宋瑾的《音乐美学基础》,冯长春的《音乐美学基础》,刘承华主编、王晓俊副主编的《音乐美学教程》。这些教材在编写内容上各具特点,笔者针对学生特点,综合这些教材的内容,对音乐美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了重新优化,将学习论文发表内容分为如下几个版块:一是侧重于音乐自身美学规律的学习,这部分内容包含括音乐的价值与功能,音乐美的标准,音乐美的特殊性,音乐的形式与内容,音乐存在的方式。二是侧重于音乐审美规律的学习,包括人与音乐的审美关系,音乐的审美本质,音乐审美条件与音乐审美标准。三是音乐创作、表演、欣赏以及教育中的美学问题。四是简要涉及中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发展史中的部分问题。
三、论文发表以学定教,改变学生学习方式
在音乐教育论文发表专业学生中开设音乐美学课程的目的,是着力于帮助学生构建学生全面的综合音乐素养,学生通过学习能够成为高素质、具有高尚的音乐审美品位和全面美育素养的音乐教育工作者,这是一门帮助学生构建音乐素质的课程。这些因素决定了,音乐美学课堂教学形式不能仅仅以教师讲授理论为主,而应该更多地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课堂主体地位,让学生主动在音乐作品中探究音乐自身的美学规律,音乐的审美规律,音乐实践及教育中的美学问题等。
1、“线上+线下”深度参与论文发表学习
笔者在自己所教的音乐美学课程中,采用了线上预习、反馈+课堂学习的方式。在上课前,论文发表笔者在“超星学习通”软件中,上传教学内容,包括PPT,文章(文献)、音乐作品的音频、视频、讨论题目等。学生在课前必须完成预习,包括观看PPT,阅读相关资料,听音乐,看视频等。然后根据自己预习的情况提出问题,教师在课前归纳和总结学生的提问,在课堂上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内容解答学生疑问。在课堂上,学生使用学习通参与课堂活动,如抢答问题、话题投票、主题讨论等,教师可以通过学习通软件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状况,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对各种问题的看法、观点等。
2、以学生“仔细聆听——深入分析——准确表达”为课堂主要行为
从总体来讲,学生在课堂上不再是被动地接受音乐美学原理及相关概念的学习,而是以音乐作品为知识学习的切入点,通过仔细聆听音乐,在听觉感性层面逐渐积累丰富的经验。学生在听音乐过程中从旋律起伏走向、节奏节拍律动、音色特点、调式调性、作品结构特点等方面感受音乐的进行与陈述,感知和领悟作品所表达的情绪、情感和意境。运用所学音乐理论知识对音乐本体进行准确分析,探究音乐审美规律、建立音乐审美标准,最后能够将自己分析音乐的过程和对音乐细腻的情绪体验和感受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例如,在学习关于“情绪、情感、视觉对象等在音乐中的表现”这部分内容时,学生首先需要聆听相关音乐作品,其次,分析音乐本体的呈现方式,如旋律走向、节奏特点、速度力度等要素,再进一步分析由这些音乐要素或音乐音响与表现对象之间的联觉对应关系,且在认真聆听过程中逐步探索音乐的审美规律,即一种音乐音响与多种表现对象存在对应关系。最后将分析和理解的过程用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准确表达成为学生这一学习环节的最终落脚点,这是由于,我们最终培养的是音乐教育工作者,他们承担着国家未来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重任,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需要自己能够正确分析、理解音乐作品、掌握音乐的审美规律,同时还需要将自己体验、感受音乐美心理过程、掌握音乐审美规律的方法用语言准确地表达出来,具备传播音乐感性体验,传递音乐审美经验的能力。
四、基于论文发表素养和能力目标考核的课程评价机制改革
“课程评价是按照高校课程理论设计的一种质量评估程序,是检验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重要手段,同时,对于反馈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以往的音乐美学课程考核以知识点为主,重视终结性评价。通过论文发表教学改革,使音乐美学课程的评价形成多元并重,突出能力和素养的多层次考核,整个课程考核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共同构成,过程性评价至少占比40%,终结性评价最多不超过60%。过程性评价主要由学生的“线上成绩”构成,如出勤、在学习通软件中完成课前预习、参与课堂讨论、参与课堂活动、参与抢答、参与小组合作和课堂测验等,具体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参与课程学习的程度等。终结性评价由期末论文、课程学习汇报、音乐教育(美育)专题论文三个部分的考核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