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历程中,为了使高校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高校需要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以更好地体现教育的公平性,体现党和国家对高校教育的重视程度。目前,我国已经逐渐建立了一套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能够帮助高校贫困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难题,使他们享受国家法定的教育内容,为日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而言,自愿原则可以确保受助方和资助方具有基本的选择权利。如今,党和国家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使越来越多的企业、校友会、慈善组织及个人参与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之中,以贫困生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的形式保障高校学生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2.尊重原则
各大高校管理者和教师要对贫困生的实际情况给予全方位的考虑,并做好贫困生心理调查工作。一些贫困生具有自卑、焦虑的心理倾向,他们希望得到别人的尊敬。因此,高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尊重每一位贫困生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尽可能缓解他们的自卑心理。
3.务实原则
首先,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人员要对每位贫困生的真实情况进行系统地了解和分析,具体内容包括人数比例、贫困状态、家庭情况等。其次,所开展的社会资助行为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要尽可能讲究量力而行,严禁为了自身发展而搞炒作式的资助。最后,高校贫困生不能谎报信息,自己所上报的贫困情况要真实,严禁骗取资助或者用资助款做别的事情。
4.公平原则
开展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教育的公平性,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够接受同等的教育,因此能否体现公平原则成为判定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否成功的关键。公平原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在进行制度设置方面,要本着公平的指导思想,严禁出现徇私舞弊现象;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地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畅通投诉渠道,以此确保贫困生享受应有的资助。
二、构建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
1.认定方法
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对于老生而言,可以根据学生“一卡通”的日常平均消费情况进行评定,如果消费指数在平均数的30%以下时,则可以认定为贫困生。
(2)对刚入校的新生而言,可以通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简单的了解,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盖有地乡镇民政的章),认定贫困生资助对象。
2.认定的组织管理
我国一些高校贫困生认定组织管理实施三级管理负责制:首先,高校成立一个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各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任贫困学生资助小组成员,以此开展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其次,各个院系构建一个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或者书记为副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干部等为组员的贫困生认定工作组,主要进行本院的贫困生认定工作。
3.认定程序
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每一位学生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后者需要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方可生效;
(2)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的两表进行审核;
(3)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对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的审核结果再次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名额进行网上申报;
(4)学校相关部门对各院系上报的资料进行汇总并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批审。
4.认定标准
对高校贫困生来说,其一般是指学生的家庭及本人所拥有的资金无法满足其在校学习期间进行日常学习和生活所需要的花费。学校通过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可以将其贫困生等级认定标准划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特殊困难主要是指学生家庭及本人所拥有的资金无法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而且每月的基本生活费低于300元的学生。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认定为特殊困难:烈士子女、孤儿、优抚低保家庭子女;家庭遭受特发事件,或突发性自然灾害而诱发重大经济损失,并且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家庭中有患重病且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学生家庭及本人所拥有的资金无法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而且每月的基本生活费低于500元的学生。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困难学生:父母有残疾或单亲家庭的学生;父母双方失业并且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父母年龄比较大,丧失劳动能力,而且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被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一般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学生家庭及本人所拥有的资金无法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而且每月的基本生活费低于700元的学生。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认定为一般困难学生:父母一方失业并且家庭经济收入比较低满足最低生活保障线;农村低收入家庭;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和突发变故知识经济受损的家庭。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1.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需要强化
本文通过对非贫困生与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非贫困生与贫困生在自卑、焦虑、社交心理障碍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贫困生来自于家庭、学习、经济、就业等方面的压力高于非贫困生,属于高校教育体系下的特殊群体,容易产生不良的心理情绪。但是我国已有的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不够完善,未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导致贫困生心理所承受的压力比较大。
2.贫困生资助模式有待优化和完善
目前,我国一些高校所开展的资助工作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辅以国家奖助学金,并实现“奖、贷、减、补、勤”为一体的资助体系。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是不同方法其资金所占的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属于无偿资助,尤其是国家助学金具有较大的数量,其总额一般超过“奖、贷、减、补、勤”资金的总和,这样会导致贫困生产生“靠、等、要”思想,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资助效果。同时,我国各大高校存在轻精神扶贫,重经济扶贫理念,导致一些贫困生会衍生为精神贫困,出现中途退学现象。因此,高校需要不断优化和创新贫困生资助模式,以更好地满足时代发展需求。
四、提高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效率的策略
1.帮助贫困生克服不良心理
高校贫困生由于受到经济方面的影响容易出现焦虑、自卑等不良心理特征,因此要求高校教师对这一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问题给予特殊的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贫困生克服不良心理。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部门要定期为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尤其是贫困生,并遵循积极关注、共情、保密的原则帮助他们建立心理健康电子档案,借助团体辅导和个别约谈的方式使贫困生勇于面对经济上的贫困,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促使贫困生学会感恩,使他们成为社会公益的倡导者
感恩对中国公民来说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因此,高校大学生有义务使中华民族传统发扬光大,并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使贫困生意识到感恩文化的重要性,使他们成为社会公益的倡导者。高校可以借助网络、标语、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渠道,为高校贫困生搭建良好的感恩教育和社会公益平台。同时也可以通过成立“自强社”,组织丰富多彩的感恩教育活动。
3.提高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执行力度
对于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而言,对国家资助政策执行力的高低将会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资助工作的效果好坏。因此,要求国家相关部门从根本上加大对高校执行力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并且将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纳入对高校整体的办学水平的考核与评估之中,从而更好地提高高校领导者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执行力度和重视程度。同时,各大高校应该根据国家已有的相关规范标准构建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并按2500∶1的要求为高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机构、经费、人员等方面确保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4.加大对贫困生的就业帮扶力度
各大高校要根据“全员化、信息化、全程化、专业化”的要求,优化和完善高校贫困生就业援助制度,遵循“一对一”的原则为每一位贫困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服务。高校要尽可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挖掘社会资源,并构建一个多渠道、多方位的贫困生就业援助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贫困生的就业。就业指导部门需要与用人单位交流和沟通,鼓励他们接纳贫困学生。同时,学生资助部门与就业指导部门可以开展贫困生家庭回访工作,在给贫困生送去温暖的同时,可以送就业帮扶,更好地帮助贫困生及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五、结束语
目前,随着我国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高校努力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遵循精神扶贫和物质扶贫相结合的原则,能更好地实现贫困生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社会需要的综合型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