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学校艺术教育对于学校自身发展以及学生个体发展无疑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层次学校对于艺术教育的重视程度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得到提高。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顾自身实际盲目跟风的现象。江南丝竹历史上是广泛流传于江浙沪地区的民族器乐合奏形式,但在文化全球化、社会现代化高速发展的冲击下,其生存也不容乐观。因此,该地区的中小学可以尝试依托这一独具特色的音乐资源,发展民乐教育,既利于学校与学生的发展,同时也可促进江南丝竹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关键词]江南丝竹;历史基础;实施途径;现实意义
20世纪初,一批从美国、德国、日本留学归国者,如李叔同、沈心工、曾志忞等人把西洋的音乐理论知识及音乐曲调带入中国,使得学堂乐歌应运而生,席卷中国大江南北。从此,中国的音乐教育开始逐渐建立起西方音乐的体系。而民族运动的兴起,尤其是21世纪以来,随着文化全球化以及社会现代化的高速发展带给传统文化生存的巨大危机,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在音乐教育界,则体现为要大力加强中国民族音乐的教育,尤其应该从中小学开始。作为中国民族音乐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器乐的中小学教育无疑也应该受到同样的重视。
民族器乐教育(本文简称为民乐教育),在中小学的教育实践中主要体现为组建发展民族乐队(团)。当然,也不是说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发展民族音乐教育可以盲目进行,最好依照本地区的民族音乐资源基础计划实施。江浙沪地区的中小学民乐教育,在资源方面则具有较为深厚的历史基础,即广泛存在发展了几百年历史的民族器乐形式———江南丝竹。而在当下诸多语境中,江浙沪地区中小学大力发展民乐教育不仅具有可行性,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江浙沪地区中小学发展民乐教育的历史基础
江浙沪地区中小学发展民乐教育的历史基础主要体现在其广泛存在的民族器乐合奏形式———江南丝竹方面,其不仅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也同时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江南丝竹的历史底蕴
江南丝竹作为一种民族器乐合奏形式的称谓虽然只是20世纪50年代才被确立,但是这一“丝竹”的民族器乐合奏形式早在20世纪之初就在上海广为流传。而上海因为其在当时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位,所以这一形式的影响力便很快波及更为广大的地区,尤其是江浙地区。作为“江南丝竹”称谓的历史虽然不到百年,但中国丝竹乐的传统却非常久远。而中国丝竹乐的历史无疑也是“江南丝竹”的历史。因为,“就其历史渊源来说,江南丝竹,作为一个地方性乐种,也只是中国历史悠久的‘丝竹乐'类型的一种地域化样式延续”[1]。
其实,中国丝竹乐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但是,在音乐史实中,说到先秦时期的音乐形式,我们总是冠之以“金石之乐”。无疑,金、石类乐器是先秦时期最为重要的乐器。因为,崇尚礼乐治国的先秦时期是以金石乐器为主,用于国家重要的祭仪乐队中。但是,在王公贵族的休闲娱乐场所的乐队,却是以丝竹类乐器为主。我们所挖掘出土的战国曾侯乙墓中古乐器的分组埋葬就证实了这一点。墓中的中室里埋葬的包括编钟、编磬、健鼓、排箫、茂、笙、瑟等以“金石”类为主的乐器,而东室里埋葬的包括笙、瑟、五弦琴、十弦琴、小鼓等以“丝竹”类为主的乐器。[2]这是丝竹乐历史发展的有力物证。而文献方面的佐证,即“丝竹”一词或与之类似的称谓,从先秦到现在的各代历史文献中都有存在。例如,汉代的“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魏晋时期的“但曲”,唐代的“丝竹歌舞之声”,宋代的“清乐”“细乐”“小乐器”,元明时期的“弦索乐”等。明清以来,中国“丝竹乐”合奏样式,在全国各地均有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的流传,而江浙一带的“清乐”“细乐”“丝竹”等形式,到了清末民初则在具体形式上已形成为“江南丝竹”。只是称谓还不是“江南丝竹”罢了,而其中的“江南”也不是广义的江南地区,而是泛指江浙沪地区。这些都足以说明“江南丝竹”的悠久历史传统,也可以说明江浙沪地区中小学发展民乐教育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
(二)江南丝竹的文化底蕴
“丝竹乐”其实是广泛留存于中国大江南北的,但留存于江南的江浙沪地区的“丝竹乐”为什么能够自成一体,并名为“江南丝竹”呢?这是因为“丝竹乐”传入江浙沪地区后,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融入了该地区特有的文化品格———即“清秀含蓄、气韵生动”所致。
我们知道,江浙沪地区自古以来就是鱼米之乡,经济、教育、文化等都很发达。富庶的生活无疑会滋生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形式。因此,江浙沪地区的戏曲、音乐、曲艺等方面也都得到了同样高度的繁荣发展。这些物质基础与文化艺术基础为江南丝竹的形成提供了殷实的物质保障与厚重的文化底蕴。而江浙沪地区温和湿润的气候条件,吴侬软语的语言特征等则是孕育江南丝竹“清新、秀美、精致、细巧”风格特征的温床。此所谓一方水土孕育一种音乐风格。所以,也便有了“非江南山水孕育不了江南丝竹,而非江南丝竹无以衬托江南山水”的佳话的产生。而江南丝竹的乐器也都是讲究音色的圆润、润腔的韵味,这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中和之美。在演奏技法上,江南丝竹则非常注重乐器之间的配合,不是要去刻意彰显某一乐器的个性,而是讲究一种内敛、协调与合作的精神,体现一种和谐的美、协调的美以及一种互补的美。正是因为这些“讲究”,江南丝竹才独树一帜,显得格外清新幽雅、流畅柔婉。“江南丝竹这种‘雅'的格调,就体现了江南人秀美优雅、柔和清澈的审美倾向,乐曲结构的循环往复,具有旋律的水韵,充分体现了水乡泽国的秀美之风,兼具都市人文的灵动之韵。更重要的是,这种雅致的审美趣味,是江南人对于生活、社会、世界超凡脱俗生活态度的一种艺术表达,同时也是将中华美学韵味放大到了极致。”[3]因此,江南丝竹不仅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也同时具有独特深厚的文化底蕴,这无疑也是江浙沪地区中小学发展民乐教育的厚重的文化底蕴。
二、江浙沪地区中小学发展民乐教育的实施途径
随着国家与地方各级政府对传统文化、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重视日渐加强,各地中小学也纷纷把民族音乐纳入教育体系,内容形式上主要涉及民歌、曲艺、戏曲、民族乐器进课堂等方面。可以说,这些不同的形式对于促进我国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不排除有些学校不顾地方实际情况跟风与生搬硬套,或者赶鸭子上架等现象,这样的结果必然适得其反。因此中小学对于民族音乐的学校教育形式的开展必须根据地方民族音乐文化资源的实际情况去实施。而于江浙沪地区中小学的民乐教育的发展建设而言,则可以充分利用该地区广泛流传的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及独特艺术风格的江南丝竹这一民间器乐合奏形式,根据学校自身发展的需要组建规模不同、数量不等的民乐队或民乐团。
其实,把江南丝竹引入中小学校甚至高等院校教育领域,早已出现在民国时期的上海及其周边都市,乃至全国各地普通中学、中等师范学校、基督天主教会学校中。20世纪50年代初,“琵琶演奏家林石城在中央音乐学院首次开设江南丝竹合奏课,率先将这一乐种音乐引进国家重点音乐高校教学领域。其后的中国音乐学院和各地方音乐院校,也相继在民乐系的合奏课程的教学或演奏实践中。”[4]因此,当下江浙沪地区的中小学组建民乐队(团)可以尝试根据江南丝竹传统的乐队编制去实施。江南丝竹属于小型丝竹乐合奏样式,乐器主要包括丝弦类的二胡、中胡、三弦、秦琴、琵琶、扬琴,竹管类的曲笛、洞箫、笙,打击类的檀板、木鱼、南梆子等乐器。这些乐器都是在江浙沪地区民间音乐中广泛使用的乐器,具有很好的群众与专业基础,便于为民乐队(团)寻找合适的乐器指导老师。同时,这些乐器多为丝竹制造材料,造价成本相对不高,多数学校的经济能力可以承受。另外,江南丝竹积累的丰富乐曲也便于中小学民乐队的日常排练及竞赛乐曲的多样化选择。例如,仅仅是1995年前后出版的《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的上海卷、江苏卷、浙江卷所收录的江南丝竹乐曲就达217首之多。各中小学的民乐队在具体的排练中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现状及具体的需要去选择,或者原样照搬,或者加以改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