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服务供给能力:
创新服务供给能力是指科技论文发表信息服务机构为寻求创新的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和创新要素的能力,即供给的元动力。创新服务供给能力直接影响着科技论文发表服务机构搜索科技信息、投入创新要素、持续创新改进、供给体量等重大决策。
创新服务供给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信息搜索层级、创新投入程度、创新改进持续力。
二、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能力是科技论文发表服务机构为满足创新主体专业化服务的需要而对自身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方式进行不断改进和持续创新的能力。创新是科技服务机构维持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持续的创新改进不仅可以提高科技服务机构在创新供给过程中解决主体需求的实际能力,而且还可以提升自身活力和动力,为塑造和培养核心能力奠定基础。科技论文发表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园区高薪技术企业比重、技术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人员占年末从业人员比重、研究经费占总收入的比重。
三、未来发展潜力:
一个企业能够持续具有供给能力,势必在未来具有长远的发展潜力。科技论文发表发展日新月异,科技论文发表创新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对科技服务机构的未来发展潜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踩准未来发展脉络,提前布局,才能让企业不断迸发出不穷的潜力,但核心在于人才的培养。
未来发展潜力的评价指标包括: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程度、有国外留学经历从业人员比重、行业中高端人才占从业人数比重
四、科技协同能力
科技协同能力是指科技服务机构若自身能力不足或专业化不强,寻求与实力更强的科技服务机构合作, 共同组成服务联盟,为满足创新需求而展开的协同工作。 创新供给能力的多元性、服务专业化以及发展不均衡性等因素,要求科技服务机构在持续改进的同时,必须时刻关注其他服务机构并与其达成战略协议, 为满足主体需求而彼此相互协作、共享资源,共同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而创新能力的增强反过来会强化供给动力并提高协同工作的有效性,协同能力的提升也会反作用于创新能力和供给动力。协同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协同领域的均衡性、战略协议的忠诚度、科技服务的协同性。
五、服务主体对接能力
服务主体对接能力是科技服务机构与创新主体之间进行信息搜寻、匹配、商务洽谈与成功实现服务的能力。对接是供需主体创新要素能否顺利转移的桥梁和通道,其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供给能否实现,需求能否得到满足。当然,能否对接不是由科技服务机构或创新主体个体决定的,而是需要双方甚至包括第三方的共同努力,通过无数次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以达到对接成功的目的。服务主体对接能力的评价指标包括:创新要素转移程度、信息交流和共享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