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发表论文探索构建宅基地退出机制
以充分尊重农户对宅基地的合法权益、不增加合法使用宅基地农户经济负担为出发点,通过经济补偿与对宅基地有偿使用,积极发表论文探索构建宅基地退出机制。首先,建立经济补偿机制,引导自愿退出宅基地;特别鼓励已在城镇购房或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户主动放弃宅基地。其次,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在保障农户总体负担不增加条件下,按法定面积及超标面积不同层次确定有偿使用费标准,对于合法取得面积符合标准的保障性宅基地免有偿使用费,而对面积超标宅基地按累进制征收宅基地有偿使用费,以此增加面积超标宅基地的占用成本,通过经济杠杆促进宅基地退出。
二、发表论文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
农村居民点整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资金缺乏是制约整理工作开展的基本发表论文因素。考虑农村居民点整理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以及资金投入成本高,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是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基础资金,应将其列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应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相关部门涉农资金,共同参与。再次,可考虑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社会资本、创新“资源入股”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共同投入资金。最后可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开发银行对接,争取相关信贷支持。
三、发表论文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为促进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免除退出宅基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特别是易地换房模式的退出应着着重解决完善宅基地退出后,农民市民化的保障性政策。一方面对于具有一定经济发表论文条件又已在城镇就业但保留了农村户籍的农户,可按现有城镇居民保障体系为参照构建完善保障体系,促进其使用宅基地主动退出,吸引农民向城镇集中,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在农村仍旧从事农业活动为主的农民,则应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建立多层次、多标准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各村利用征收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开辟专项资金,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四、发表论文小结
当前,我国一方面存在着广大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理论规模,但这些潜力的释放应当与国家总的法规政策环境及挖潜路径结合,将潜力与特定的实施环境挂钩,离开了特定的环境潜力就不存在了。为此,本文在对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实现约束条件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积极探索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多元化拓展融资渠道、改革户籍制度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建议,以期能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理论规模的实现。当然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逐步推进,其受到政策方面的影响尤为明显,故对其整理潜力发表论文理论规模在不同政策条件实现的约束条件有待进一步细化分析,同时推进其整理潜力理论规模实现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也有待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